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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两个多月时曾要求我堕胎,并以\"以后也不管我\"来要协我,还提出结婚后离婚BB他带的要求使我无所适从.到BB四个多月时他故把婚事拖延,我提出过先登记但遭拒绝.就那时我与他彻底分开.BB出生了,但抚养费用问题就缠绕着我,我现在的工资管吃住后才1500多一点.而他的收入大概4000元/月左右(有兼职).因为要照顾孩子,得在公司雇用了一个保姆.请问我是否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抚养费的问题?至于BB出生时的那笔生育费用和误工费,也是否可以向男方报销?

离婚 2009-03-26 11:32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要求他给付孩子的抚养费,至于生育费和误工费就不行了。
  • 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至于生育费及误工费,目前暂无法律依据,但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因为毕竟不是合法婚姻,也确实给你造成了损失。
  • 费用两人共同承担,你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 你好,抚养费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生育费及未享受产假的误工可要求男方分担。
  • 男方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 你好!虽然你们未办理结婚手续,但这并不影响你们与子女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对于该孩子,你们作为父母,应承担抚养教育义务,小孩的抚养教育等费用应由你们共同承担,因此,你可以就小孩的抚养费用向对方主张。至于生育费用,因是为生育双方所共有之小孩所支出的费用,对方理应承担至少一半的费用,误工费用,也可以适当找对方作出一定的补偿,因也是为生育双方所共有之小孩所支出的费用。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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