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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10日签内退协议,当时签应给季度营销奖,10月份发现并没有给。于是我们找到公司。10月份公司主要负责人,人力等部门针对我,召开了专题会议,我和公司协商一致确立了给我季度奖,我内退。我有当时开会的全程录音。现在一直履行了三年多,一直到2017年的3月份,2017年1月份我发现数额不对。之后公司在4月份的时候也进行了补发。现在公司以影响不好,停发我的季度奖,我能起诉吗,谢谢您。

其他 2017-07-10 10:4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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