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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弟结婚两个月,办了酒席,没办结婚证,女方已怀孕3个月,他俩是经媒人介绍认识的,在双方父母催促下,结了婚,俩人没什么感情,当时给女方彩礼6万6,见面礼1万1,加上结婚给的差不多8万左右,结婚后家人对女方特别好,但是他俩脾气不和,吵过一次架后,女方回了娘家,后来我弟去接她,每次都只在家住一天,现在又打电话说不想过了,她家人要求赔偿10万损失,把我弟气的已经3天没吃没喝了,像这种情况如果走法律程序的话,彩礼还能要回来吗,没有办结婚证是不是属于民事纠纷,法院会怎么判?

离婚 2017-07-10 22:37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因为男女双方并没有领取结婚证,所以在法律上男女双方并不存在婚姻关系,只是普通的恋爱同居关系,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不存在离婚的说法。男女双方现在想分开就可以直接分开,与谁结婚也是自由的,不会因为男女双方办过酒席或者举行过婚礼仪式就认定法律上的婚姻关系。 彩礼返还有一定的条件,人民法院支持返还彩礼的情形有以下几点: 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没有结婚; 2.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 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这里返还的必须是彩礼,而彩礼必须是基于当地习俗、以结婚为目的给的财产,不具有这些性质是不需要返还的。
    【追问】女方怀孕3个月,如果把孩子做了,这个会怎么判
  • 您好,属于同居关系
  • 彩礼可以适当返还。面谈或手机联系,全力帮你弟弟维权。
  •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看证据了
  • 可以到法院起诉解除同居关系,彩礼依法应全部退还,需要律师请联系我
  • 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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