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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卖房子之前买了一个车位,当时车位的产权要一年后才能办下来,可没过多久房子就有人要买,但因为车位没有产权又不能一起过户,于是就只好先把房子卖掉,车位就等产权办下来再另卖,可没想到到了办车位产权的时候物业却说因为我已不再是业主不给予办理,说这是房管局规定的,于是我就说既然你们不能办理产权那我要求退掉此车位,这时他们又说因为我的车位已经在房管局备了案不能退,他们这么一说我就不明白了,既然房管局已经备了案那么我是否就应该有资格办理产权啊?我想请教下像我这种情况应该怎样才能办到我的车位产权或者把车位退回给开发商?

其他 2018-02-11 17:36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根据你讲述的情况,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维权。
  • 房屋产权变更产权人即房产过户,需要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具体流程如下: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 ,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
  •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其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依照物业管理相关条例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物业使用人的需要。车位、车库由产权登记部门根据建设规划予以确权。明确纳入业主公摊面积的共有场所,如果被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改造成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那该车位就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产生的收益扣除开发商或物业在车辆停放管理服务过程中付出的劳动和投入,剩余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   那么什么样的车位属于有产权的车位?一些地方规定某些地下停车位的建筑面积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规划用途建造地下停车位,并和地上建筑物一样要计入整个地上的建筑面积,该种停车位可拥有独立的产权。  所以首先要先确定,您花钱购买的车位是真的人防工程还是属于这种可以获得独立产权的车位。  另外,开发商的一张收据是不被法律所保护的,您应该与开发商签订车位买卖或者租赁的合同。  在购买地下车位时应该要留意合同细则中是否明确有人防工程的使用规则,同时要明确车位是否具有受法律保护的产权。  像您的情况如果车位属于人防工程,就没有所谓产权,那么您与开发商应该签订一个租赁合同。这里要提醒您注意,根据法律规定,租赁的期限不得超过20年。  如果超过20年超出部分将不受法律保护。  虽然目前现行的法律没有对车位、车库的归属做出明确规定,但是多次因车位引发的案件审判结果表明,凡是购买的车位不属于人防工程,只要由开发商投资建造,建造成本也未摊入住宅商品房及其他车库的成本中而且地下车位的面积未计入公摊面积,那么即使没有产权证,业主所购买的地下车位也受法律的保护。
  • 你好,你购车位应与开发商签有合同的。办车位产权的义务、期限,应该合同中有约定,建议你依合同找开发商履行义务。若开发商严重违约,你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相关费用。
  • 你的情况,有可能是开发商利用这个环节,将你的车位资格有卖与其他人。 为保证你得到详细的解答,建议直接来电咨询
  • 依据当初和开发商签订的涉及车位的合同,要求开发商协助办理过户或退还车位。物业又不是你的合同的相对方,你可以先去房产局了解清楚。
  • 可以跟联系新的买主转卖你的车位,你也可以要求开发商给你办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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