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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七月9号,我停好车开门,不小心被后面的电动车撞到了我的门,当时他就说不舒服,然后就去了医院,检查后什么事都没有,非要说这不舒服那不舒服的,我的车也被拖走了,对方这样托着。我的车也出不来,这该怎么办呢

其他 2017-07-11 09:1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协商赔偿问题,交通事故发生后,应当对伤者进行积极救治,并立即报警,以交通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承担责任
  • 发生交通事故,对伤者要进行积极救治,并立即报警,等待交警来处理。因为交通事故的后续处理与交通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息息相关。涉及到垫付的话,要保留好相关票据。 交警暂扣车辆、扣押证件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交警扣车扣证是有原因的,如:因交通事故需要调查、勘查、检验、鉴定而扣车,因机动车存在无牌无证、证件存在伪造变造、驾驶人员违规违章、车辆存在改装拼装等等,都可以成为扣车扣证的原因。且不同的原因交警最终处理的方式也会不一样。当然扣车也是有法定期限的,正常情况下交警扣车最长期限是73天(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委托鉴定 + 勘查、鉴定、检验不得超过65天 + 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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