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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上诉二审,认为一审中有关财产的事实认定有误,在一审中,上诉人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列举和证明男方上诉二审,认为一审中有关财产的事实认定有误,在一审中,上诉人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列举和证明,提交了详细的财产清单,但一审法院只就部分财产进行了分割,而对被上诉人持有的工资,被上诉人拿走的家中物品未处理,对被告开走的车处理不当,认为既是该车已经出卖,也就应就卖得价钱进行分割,而且被上诉人提起诉讼时,曾将上诉人打伤,致上诉人住院治疗,家中物品也被损坏,造成上诉人经济损失,应该给予赔偿。上面的是那个民事上诉上写的,但是上诉人拿走的东西是婚前财产,但是好像没有证明,车也是婚后财产,而且现在已经合法过户变卖了,也是在婚中将上诉人打伤,毁坏的东西也属于婚后财产,那么这个案子该怎么办?律师请你帮帮我!谢谢!急!

离婚 2017-07-11 14:5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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