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6月17号,我父母把我家一块宅基地(一块约3亩的地皮,以前盖过房屋,因时间过长倒了,现院中种有5、6百棵树)买给他人,当时写下一份协议,并且对方付了12000的定金!?(协议大致内容就是双方公平、自愿交易,房屋总价10万,已付定金12000,还有88000余款未付!此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达成协议不得反悔,如果反悔按定金的五倍赔偿!双方签字!)我父母与购买人口头协议15天为期付清余款,如果15天以后未付清可以再买于他人。并且给购买人写了一张收到12000的收条,还把房产证也交给了他们!6月28号,购房人把余款全部付清,并签订了一份合同,但并没有办理过户!可是才卖掉一天就听说来了一个上海的开发商要把我们这里整个村全部征收了!现在就以下问题我想咨询下: 1:购买人把房产证拿走会对我们造成什么危害。 2:我家如果反悔,会受那份协议的约束付五倍定金的赔款吗? 3:我家的那块地皮属于宅基地(集体土地)如果征收,土地,还有树木要怎么赔偿?

其他 2011-07-02 21:5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乌鲁木齐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