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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公自己做加工厂,经济他管,他说贷款买房,只能写他一个人的名字,不能写两个人的名字,以后也是以他的名义还贷款,那样他是不是可以自由分配房子去向不需要经过我同意,如果我们离婚,我可以分到什么?

离婚 2017-07-14 20:2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结婚后你们双方无论谁向他人借钱,在法律上都视为你们夫妻双方借的钱,是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一人还一半,例外:借钱的人自己把钱花光了,且没用在夫妻共同生活上,如果另一方已向债权人偿还了债务的,可以向其追偿索偿还的债务。
  • 您好,可以向劳动局投诉的。
  • 你好!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如果对方有过错,无过错方可以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求多分一些。
  • 类似这个问题很我们处理了很多,婚后的财产属于夫妻公共财产,婚后的债务也要夫妻共同承担的。欢迎来电咨询。
  • 婚后购买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你有权要求分割
    【追问】我们共同经营加工厂,公公婆婆也帮我们一起做事,在加工厂我老公付出多一点,经济自然是他管理,贷款买房还贷款都是他一个人完成,房产证也是他或把房产证改其他人名字,离婚时我可能分到一半家产或赔偿吗?我们自己的感情很不稳定,我比较担心我到头一无所有。
    【回答】如果房产证不是你老公的名字,你就什么也分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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