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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开幼儿园,我是小股东,其它股东做事都不和我商量,我想退股,他们不同意怎么办?

其他 2018-10-02 20:59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请问您当时合伙协议是怎么约定的呢?您可以以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发生了合伙难以继承参加合伙的事由为由申请退货。详情建议您转为一对一咨询或者直接来电咨询。
  • 您好,请问你们开的这个幼儿园是合伙的形式还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 1、如果是合伙的形式,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第四十五条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其他人不同意你退伙的话,那么就只能有上述(一)、(三)、(四)的情形你才能退伙。 另外,第四十六条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2、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你可以通过股权转让、退股两种方式退出公司。股权转让方式包括股东之间转让和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两种方式。申请退股的话要符合《公司法》规定的三种法定情形之一,而这三种情形都属于公司存续期间很难出现的情形。 您的具体情况是什么。方便的话您可以与我进行一对一咨询或者来电免费咨询。希望能帮到您。
  • 新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退出股东的注意要点:
    (1)避免追缴不实资金的责任。多数公司成立时属垫资型,其公司注册资金是不实的,股权受让方也清楚出资情况,有必要明确约定注册资金充实责任由受让方负责。如果不约定清楚,可能出现股权转让后,受让方拒不付款,公司则要求你补缴注册资金。
    (2)明确划清权利义务。大多数退出公司之前,向公司投入资金、劳动力、技术、业务资源等,除资本可以数字定量确定外,劳动力、技术、业务资源等无形资产均无法实施核定,所以股东在退出时必须明确划定劳动力、技术、业务资源等无形资产如何处置。
    (3)约定股权转让款的付款时间、金额和违约责任。实践中,大多数退股纠纷争议都是受让方不支付股权转让款,有必要将股权转让款支付金额、实践和违约责任具体约定明确,如管辖法院、律师费承担、违约金额等需要一一列明。
  • 股东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后,因经济生活的实践却又要求股东退股,原因很多:
    (1)公司经营风险过大,超出股东投资的预期。
    (2)股东死亡。股东依法享有股权列入遗产。若继承人不愿或者不适宜成为公司股东时,就得将死亡股东的投资从公司中分离出来。
    (3)股东离异。当股东婚变,作为非股东一方配偶很难参加对人合性要求比较高的有限公司。非股东的配偶常要将股东权益的一半从公司中抽取出来变现交割。
    (4)小股东遭遇控股股东压榨而欲退股。
    (5)公司陷入僵局。
    (6)股东的出资面临法律强制执行。
    (7)其他情形如股东长期患病不能参加公司管理、股东乔迁异地或者国外而要求退出公司、股东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故急需资金等。
    公司法第36条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与05年修改前公司法相比,新公司法只是把原来的“抽回出资”变更成为“抽逃出资”,一字之差,却建立起一项新的法律制度。与新公司法第75条关于公司回购股东股份的规定配合适用,为有限公司的股东找到了一条退出公司的门路。
  • 请问你是普通合伙人还是有限合伙人?如果是有限合伙人的话,那您是可以退股的。请问你们是几人合伙的呢?
    【追问】三个合伙人,有一个已经退出了,他又叫了一个合伙人,合同还是原来的,没有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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