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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是从事外汇的咨询,近段时间老板委任本人为股东代表,但责任书有写如客户或公司发生外汇的亏损,90%由股东代表负责。请问这样合理吗?我应该如何避免这类风险

其他 2009-03-21 18:3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建议你拒绝,国内炒外汇不受法律保护的.若有疑问,欢迎联系
  • 股东代表首先必须是股东,否则不能成为股东代表。你应该是老板办理有关业务的委托代理人更合适些。这样做不合理,根据公司法规定,是公司怠于通过 追究有关侵权人员的民事责任及实现其它权利时,具有法定资格的股东才成为代表行使有关权利。建议向老板讲明,这样做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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