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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今年6月23向部门主管和厂长提出辞职,并且主管已签字。可是到厂长哪里是7月14日签的字,在辞职单上签的内容是9月23日同意离职。现在人事领导那边还没找签字。只是领辞职单时和人事的一个职员要的辞职单说过离职的事情。请问我在7月23日以后不来上班算是违反劳动法吗?公司有权扣我的工资吗?

其他 2017-07-14 19:0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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