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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征收加工承揽合同印花税是否根据收入与购进材料总额计算?

工商事务 2011-07-01 22:2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建议当面咨询。
  • 一般情况下,如果材料是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则按加工费计征印花税。如果材料是加工方(受托方)自购,承揽合同分列加工费与材料款的,则加工费按“加工承揽合同”计征印花税,材料款按“购销合同”计征印花税;不分列的,加工费与材料款得总额按“加工承揽合同”计征印花税。 如果纳税人不提供完整资料或不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印花税的计税额。如果按正常途径申报纳税须计算材料款,核定计征时也必然要考虑材料款的。否则,纳税人都不主动申报了,等待税务机关来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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