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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阿姨上夜班,走路在上班途中被对面来的电瓶车撞伤,报交警后判定对方全责。(当时是一个未满18岁的小女孩撞的,小女孩没有手机,没有身份证,家人没来处理,交警把人和车带交警中队去了)事后交警连续不到人,把单据全部交给我们认起诉,医疗费用花了近2千元左右,不知道怎么办?

其他 2017-07-20 09:1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现在首先需找到侵权人,未找到侵权人,即使进行起诉,法院也未必受理,希望这对您有所帮助。
    【追问】现在是连交警都连续不上造事者,我们也找不到,还有别的方法吗?非常感谢张律师!
    【回答】可以先申请工伤,要求用人单位进行相应的补偿,至于侵权人则需自行救济。
  •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可赔偿项目规定包括:医疗费、住院费、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误工费、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辅助器材、器具等费用、鉴定费。
    【追问】人都找不到,可以到法院起诉吗?还是用别的方法呢?谢谢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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