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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前离婚,那时候没有离婚证,只有离婚证明书,后来丢失了,现在回到了老家,能补办吗?办理离婚的法院在广东,老家在广西

离婚 2020-06-27 01:09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需要去办理案件的法院查询档案,证明。
  • 可以起诉解决
  • 您好,按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民政局属于法外私设离婚条件,限制离婚自由,可以采取投诉或行政诉讼方式处理,律师可以代写离婚协议,并帮助沟通,请添加律师微信处理。 相关法条:《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摘录部分)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1.只有离婚协议书 没有离婚证 法律上不算是离婚。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2.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才可以再婚。
  • 如果没有结婚证,不属于合法婚姻,一般建议补领结婚证,不要因为一些琐事闹的感情不和,如果确实不愿意共同生活,有孩子有彩礼和共同财产的,建议就孩子的抚养费、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以及彩礼问题协商,达成协议的直接分开就可以了;协商不成的可以就孩子的抚养费问题、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以及彩礼问题起诉到法院。 如果有结婚证,○1自愿协议离婚,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2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直接提起离婚诉讼。
  • 我们有处理婚姻家庭案件(包括涉及港澳台等涉外婚姻家庭)的丰富的经验,可以最大限度的帮助争取婚姻权益。一般建议您们先协议离婚,协商不成的则只能到对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最近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的法院要求离婚。如果您有证据(如分居两年、对方有外遇或有家庭暴力等的证据)证明感情确已破裂,则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否则您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很可能会判决驳回。但如果您在被驳回的6个月后,坚持第二次起诉离婚,那么法院就很有可能认为您们感情确已破裂,并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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