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甲,我邻,屋与我家山墙相平行。甲要通过我家宅基地部分的宗地出行。路就在我家屋前墙下,使我家生活不便。后我家与甲在村委会协调下达成协议,将出行的路向前挪了近2米7的位置。我家把后要做路的那里原本的大小树木全刨了,留下约3.5米可通行的路。双方签字画押,村也签字盖章。当我家路已留成,封闭部分原路时,甲不同意了,并有过激行为。在乡村两级协调下,又达成一协议,意思是承认原协议。可后封闭部分原路时,又来阻扰,不愿调解。基层政府说他们只能调解,对方不愿调解,他们也无法。给我们两个建议:一是要我们自己做。二是起诉至法院,由法院解决。一就是要我们强行做,就是用打架镇住对方,使对方停止阻拦。我们很为难。二起诉至法院,我们能把此事起诉到法院吗?我们能拿这在土地证上不是房屋直接用地的宅基地(是我家宗地的一部分,可用但无法律意义上的使用权)起诉吗?法律能支持我们吗?

仲裁 2011-07-04 10:3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