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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留下的房子,姊妹六人分,现在想卖掉房子,但有一人说不卖她那份,请问这个房子还能卖吗?应该怎么处理?

其他 2018-12-06 15:06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请问房子是否是每人等份分配所有权的?如果是,对于共有的房屋,只要所拥有的份额超过三分之二,就可以进行处分,但要将所得价款也要分配给未同意的所有权人。另外,如果共有人购买的,同等条件下应当出售给共有人。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出卖房产。
    【追问】您好,谢谢您的解答!遗嘱写的是等分分配。也就是说,如果我把其他几个人的等分按市价买过来,有四个人的份额就可以处理房子了?但所未同意的那份所得应该分配给她本人?是这样理解吗?因为房子空着,她们之间又有矛盾,别人看扯皮也不愿买这个房子,所以我就想先把房子买下来,别人再买就可以直接和我交易就不存在扯皮,但有一个人说不卖她那份,我就想看能不能买其他人手上的那份,就像股份占比例大有处置权一样。但又不知道是否合法,所以才有此一问!谢谢您的解答。不知道我这样理解对不对?
    【回答】是的,共有人占份额的3分之2就可以处分,如无其他约定的情况下。
  • 您好,请问房子的具体份额是否有安排呢?是平均分配所有权吗?按照法律规定,对于共有的房屋,只要所拥有的份额超过三分之二,就可以进行处分,但要将所得价款也要分配给未同意的所有权人。虽然可以处分,但建议双方先协商解决好房子问题,毕竟是家庭纠纷,希望不要扩大。希望能帮到您,如果有需要,您可以通过一对一或者来电直接问我。
  • 你好,还是建议和对方协商,给对方一定的补偿。目前的情况的话,建议你可以聘请律师为你们进行谈判,以达到说服对方的目的。需要更多信息,请来电咨询。
  • 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一、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 房屋遗产继承过户所系材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包括医院开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或派出所开具的死亡证明怕;
      2、继承人情况证明(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由被继承人的户籍派出所或人事档案单位开具;如上述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存在,则提供被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被继承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情况证明;
      3、房产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契证。如果房屋拆迁安置没有办理产权证的,需提供原房产证复印件、拆迁安置协议、购房收据、拆迁户回迁资金结算单等;
      4、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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