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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7.23号,我骑自行车在路上直走,想靠边点,就那么一点点,刚刚拐了龙头,一辆电动车就把我撞了,撞了之后他捡起他掉的东西扭头就走了,跟交警说了,他说刚好发生交通事故的那一点点看不到,说给我查,结果说那是电动车,叫我等,不知道那是谁的责任大些?

征地补偿 2017-07-25 11:0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1、建议将肇事车辆的车主、司机和车辆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到法院;2、根据交警做出的责任认定、法医做出的伤残鉴定结论进行索赔;3、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4、赔偿比例依据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5、对方是机动车的,只要你方不是全责,保险公司就会在交强险范围内优先承担赔偿责任,超出部分按照事故责任认定的比例来承担;6、具体的赔偿标准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并计算相关的赔偿金额。
  • 你好,可以请求交通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按照责任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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