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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屋顶被三楼自开房门改用作阳台,烧烤,娱乐,乘凉,晾晒,砌花栏种花!致使楼顶漏雨已经三年了。两年来找物业进行管理约束并修理漏雨问题。物业一直以业主委员会不同意,启动不了维修基金的说法,不做修理。本人去年自行花7千元重新做防水。但还是漏水。怀疑是三楼隔壁的业主也是在楼顶自制凉亭,使楼顶漏雨,我这边楼顶可能略低,从楼顶保温层中串过我这边的,即使雨停了屋里屋檐,也还要滴水。很明显,我的权益受到侵犯,我也交了维修基金,但却不能受益。我该怎么做?请给予指导。

其他 2017-07-26 07:0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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