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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合景峰汇七期的业主,目前我七期的车位被开发商卖(长租20年)给其他期的住户,说明一下,其他期包括1期、五期、六期、七期同属于物业管理编号二区,但事实是由文灵路、聚贤路纵横两条路分开的,三期跟七期是隔一条河,也不属于物业管理编的二区的,目前的现状是开发商在不能满足七期业主停车需要的情况下私自卖给一期、五期、六期、三期的住户,换而言之只要出钱都可以买我们七期的地下车位,开发商的目的就是出售车位回笼资金。我七期变成了出入自由无障碍的敞开式建筑,跟开发商承诺的高档封闭式小区相差甚远。请问基于上述事实,我们七期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以及公用设施的完好怎么可以得到保障

其他 2017-07-26 19:0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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