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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过户成功,银行没有放款,原房主跑来私自把门锁换了,把房间里的床和冰箱搬走了,房产证已经不是他的名字了,这样做还合法么?可以告他吗?

其他 2017-10-25 04:36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房子的所有权主要看房产证登记上的信息,具体情况还需要具体分析,可以拿着材料详细咨询专业律师。
  • 房产证上加名意味着房子共有。
    “加名”不只是在房地产权证上增加一个产权人的名字那么简单。从法律上来说,“加名”实质上是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按照目前法律法规规定,要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共有赠与、买卖或析产登记三种方式办理。排在前面的是持主产权证的人,排在后面持共有权证。
    责任和权属上的分别体现主要是看你们的共有权性质:
    1、共同共有:共有人之间不区分所占共有份额的比例,权力责任相等;
    2、按份共有:区分比例,例如甲持有该房产60%共有权、乙持有另外40%共有权。
    另外,只要是共有房产,那么任何单方是不能单独处置该房产的。
  •  房产证上面写多少人的名子,没有明确规定,意思也就是说写几个都可以。但有一点就是,一般写在最前面的那个人是房产证所有人,其它的为共有人,每人一个房产证,占有房产的份额也可以在房产证上提现出来。
      房产证上写几个名字都行,只是在申请过户时要自己和房产证上几个人都要一齐去房地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以后卖的时候,也要全部签字才可以卖。
  • 如果后果比较严重的话,可以考虑报警处理
  • 属于卖方。。。。。 可以起诉。。。
  • 不合法,可以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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