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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厂抄表工电话通知房东,这月水费有2000多元,房东赶到现场询问,原来水厂抄表工半年都没有现场去抄表了,都是按月自行估算,因房东将房屋租赁给一客户已有两年,每次都是租房户自己去水厂营业厅缴费,租房合同规定水电费自负,房东的房屋是靠街门面店的二楼,进户水管在外墙由一楼地底地下接入,因为水管埋在地下,不容易发现漏水现象!房东请人来现场和水厂维修人员一起发现了埋在地下的水管连接处锈蚀严重,是漏水的主要原因,因为按照水厂的规定,水表以后的管道产权是房东的,现在房东已经请人将漏水水管维修更换完毕。现在的问题是这产生的2000多水费由谁负责?水厂抄表工是否有责任?

争议解决 2017-07-30 18:2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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