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一个经历过两次婚姻的小孩抚养问题提问,望有所指明困境。现因两小孩不同一父,都是由我抚养,两小孩的父亲都这几年来都没有给个一分的抚养费。其中小儿子的父亲是由于辱待小孩而离婚的,其拒付小孩抚养费,情急之下与签定离婚协议他放弃抚养,探望小孩权利。其间离婚后来过看望小孩,又因其不按照本人作息时间送回本人看护和不给抚养费,而不与他探望。现因本人身体有腰损站立不久而很多工作无法从事。倒冶小孩抚养有困难,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及小孩可以向法院起诉小孩父亲应给予的抚养费,医疗费等费用吗?

离婚 2017-07-31 10:1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涉及到的法律问题:抚养费问题 相应的法律法规:《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信之源律师的建议: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小孩父亲给付抚养费,法院一般也会要求对方支付的。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桂林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