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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婚前男方付首付买了现居住的一套房子,后期的房贷也是男方在付,在付清第一套房贷后又是男方以夫妻共同名义付了第二套房的首付,后来也是男方在付房贷并付清,房产证也只有写男方一人的名字,请问这两套房子是不是都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 2017-08-01 00:1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第一套房子领证之前的首付和房贷属于南方各人的,领证之后男方还的房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第二套房子全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你好,后面这个房子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吗
    【追问】是的,是在婚后以夫妻名义在银行做的贷款,在三年前已经还清房款,现在我还没有离婚,因为两个孩子我都带走所以想问问我可不可以有一部分房产
  • 第二套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要求分割的
  • 第二套房算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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