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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20日,我的车子和其它车发生碰撞事故,交警认定为对方全责。后经对方保险公司定损确认并于6月26日修理完成。修理费¥13450元用由我先垫付。现对方车主不愿把修理费直接给我,一定要让我先把单据给他,等他保险公司赔下来给我。我想咨询一下,在这种情况下,我可以走法律程序告他吗?还有我的车是新车开了不到一个月,我可以向他提出车辆折旧费的赔偿吗,如果可以,怎么操作?谢谢。 以下是吴文晖律师的解答

其他 2011-07-06 13:5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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