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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某公司任职期间无意转载了某网站图片,后期离职了,现该网站告公司侵权要求赔偿,公司让我把之前转载的网址给他们,请问公司会告我让我赔偿吗

其他 2017-08-03 10:4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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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使用他人作品,未按照规定支付报酬的;   (七)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其表演的;   (八)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并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给予没收非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   (一)剽窃、抄袭他人作品的;   (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其作品的;   (三)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对其表演制作录音录像出版的;   (五)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六)未经广播电台、电视台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的;   (七)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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