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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的买房子,只写一个人名字,他可以随便卖掉吗

离婚 2019-11-15 09:49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不能随便卖掉的,需要共有人同意。
    【追问】但是没有我名字,
  • 是否能卖掉,要看该房屋是否为共同财产。如果为共同财产,需要夫妻双方签字。如果是一个人的名字,该当事人把房屋向第三方出售,并且已经进行了过户,第三方属于合理对价,那么该房屋所有权转移。第三方,构成善意取得,法律能够维护该房屋买卖合同的合法性。
    【追问】你好,怎么体现共同财产
    【回答】房产证上面的所有权形式直接写着要是空白的情况下,你还可以通过查房屋档案进行确认。
  • 你好,需要对方同意
  • 你好,当然不可以的
  • 需二个人同意。
  • 1,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
    3,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与配偶无关。
    4,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
    5,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他擅自将房子卖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该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6,婚后夫妻以共同财产参与购买一方父母房改房时,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
  • 婚后买的房子,房产证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属于共同财产的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不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况: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未办理房产证的房屋,可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不可以办理过户登记手续。鉴于上述对您案件的分析,现从法律的角度作出如下建议:您在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时,应当说明真实情况,并明确交房时间,过户手续办理以及违约责任等。最后,关于本解答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条文,您可以参考: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希望我的答复对您有所帮助,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 不可以的,需要双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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