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在幼儿园任教,我的孩子在那上幼儿园,我的孩子与小朋友踢球碰到了孩子的脸上,当时我在给孩子铺床,别的老师看管孩子,孩子当时也没事,第二天我才知道,但那个孩子接下来的一星期吃喝玩都很正常,一星期以后孩子家长带孩子去看病说损坏了脑神经,后来又说伤到了骨头,共花费两千九百元,请问我需要负什么责任?

离婚 2017-08-04 11:4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委托其他人照顾未成年人,比如将未成年人寄养在别人家里一段时间.在他人受监护人委托照管未成年人期间,因为未成年人的过错造成他人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的,一般由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而非受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有两个例外:   第一,如果监护人和受托人之间早就约定了在此类情况下由受托人来赔偿的,那么就由受托人来赔偿.   第二,如果受托人有疏忽,他本来应该发现未成年人的行为会损坏别人的财产或者会危及到别人的人身安全,但是因为大意没有发现;或者受托人故意让未成年人去损坏别人的财产或者伤害别人的人身的,则受托人需要和监护人一起对受害人进行赔偿.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沧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