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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房子是谁交的首付再婚前或者谁交的全款,只要有收据,而且是老人 买的,虽然写了孩子的名字,但是孩子没有得到的明确许诺和协议说这个房子是孩子的,那么即便写上孩子的名字,只要有收据和凭证也不算夫妻财产,装修只能算是给房子的附加费用,只要留好收据,并没有把房屋明确给儿子的协议,可以不作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因为是婚前买房子,只要婚前买房子,写谁的名字不重要。 是这样吗?

离婚 2011-07-06 11:0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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