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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向您质询一个事就是我本人在福州永泰江山大名城购买一套房子合同条款单价7000多一平总价46万左右但是这个房子为精装修在付首付款的同时必须交齐18万的装修款,那么第一开发商给出的答复是装修款内真正装修费用为5到6万其余的是由于政府对于房屋单价进行掌控,所以才采取出以装修款的方式进行收取,所谓而外的房款价格,那么这个做法是否合法合理?第二个,由于房管局发布最新公告,严禁开发商以精装修的方式进行费用的捆绑消费,那么我付款的18万装修款该怎么处理?当前情况只有付款首付的发票以及18万元装修款的发票其他的合约一概都没有,然后还有被要求签订了一份装修委托合同,那么我现在应该怎么做?

其他 2017-08-05 23:5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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