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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与朋友出去玩,回城过程中与一司机错车,对方司机突然猛拉方向盘,我方司机随机急刹车万幸没撞到车,对方与我方司机随即下车,但对方司机上来对着我方司机就是一脚,我与车里另外一朋友和司机就厮打起来(我方三人对方一人),对方司机挨了几拳几脚过程时间一分钟左右,随后双方均停手打电话,对方打电话叫人我看事情不对就报了警,随后警察过来调解要求双方道歉到此为止,但对方司机不愿意,然后我方三人被拉到派出所做笔录,之后发现对方去医院住院并未发现什么伤情,我方司机两根手指受了一点伤(有淤血,淤血基本覆盖手指肚,不知算不算轻微伤),随机警察让回去等消息,第二天去警察局询问警察告诉我们要求赔偿对方三千元,我想问这样处理是否不合理?还有我方如果有责任该怎么处理,对方是否也有责任?如果不服警方处理结果会有什么后果?谢谢

其他 2017-08-07 06:0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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