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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个月被邀请加入一家进出口公司工作。当时讲好月薪3000元,直接签订劳动合同。进入公司后,我签好合同,公司始终没有把应该给我保留的一份还给我。上个月开工资,说我工作能力不行,给我发了2600元。昨天却又通知我从今天开始可以不用去公司上班了。请问这种情形下,我应该得到什么样的经济补偿?请回复,谢谢。

其他 2011-07-08 10:2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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