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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前夫协议离婚的,当时写的是孩子由母亲抚养,父亲不付抚养费。但现在孩子十二了,我想起诉我前夫索要这十二年的抚养费可不可以?还有法院让我提供他现在的住址,我只知道他的电话,但他不接,还给我设置了,他身份证上的住址是他妈家的,我向法院提供这个住址法院能不能送传票啊?他现在和他媳妇住的我不知道,也没办法知道。求律师帮我看看这个事我应该怎么解决啊?谢谢了

刑事辩护 2017-08-07 16:5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诉讼解决
    【追问】我只有他妈家地址,法院能受理吗?
  •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诉讼解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抚养费的计算。经法律程序夫妻离异,不与未成年或不能独力生活的子女一起生活的,应负担子女的抚养费。只有一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30%给付,有多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20%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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