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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才是正常工资的一半。现在对方说要9月15号才发工资,可是9月15号我不在本地了怎么办?

其他 2017-08-07 20:5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这个是不合法的,可以去劳动监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是关于试用期工资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进一步和单位进行协商。
    【追问】试用期才三天,我还是学生,对方根本不想工资,9月15之前就返校了,不在本地读,还不让代领,我还能怎么维权呢?
    【回答】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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