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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妈妈53岁,骑电动车被电动车撞伤,对方全责,导致左脚脚肌骨塌陷,医生没建议手术,在医院住了15天院,我家总共花了6000多元,然后就回家休养,现在休养3个月了,还是没完全康复,每个月都复查了一次,医生说休养的蛮好,我妈妈是在工厂做临时工,一天90多元,在这3个月里我爸也没上班,在家照顾,我爸是在工地上做木工的,一天300多元,现在我们是想去找对方商量赔偿金额,请问我妈妈这情况该怎么索要赔偿?

其他 2017-08-09 06:3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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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工地上、工厂内、仓库里、车间内等地方发生的车辆事故都不能算作是交通事故,因为在这些特殊地域不符合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道路,但是在这些地方发生的遇车事故,有极大可能属于工伤事故,所以可以从工伤这方面进行维权,工伤的处理流程为: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工伤赔偿。如果不能认定为工伤,那么只能按照一般的人身侵权损害赔偿来维权了。
  • 可以请律师介入具体了解案情,建议做个伤残鉴定再进行索赔
  • 你好,建议做伤残等级鉴定或三期鉴定,依据鉴定结果赔偿。
  • 你好,建议做个伤残鉴定再进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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