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请问公司口头通知裁员后,可以请医疗期内的病假拖延时间吗?如果等接到书面通知后再请病假来得及吗?

仲裁 2019-09-21 18:53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二)不可以经济性裁员的员工: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在本单位工作满15年,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 5、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应优先保留下列员工: 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 如果是合法裁员,可以申请补偿金。
  •   病假可以连续休多长时间,劳动法并未做出规定,主要由公司的规章制度以及劳动合同来确定;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等有关规定,任何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职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期。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时,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也就是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该规章对医疗期的期限作了具体规定。试用期期间是可以随时辞职的,但需提前三天通知单位。
  • 用人单位裁员(或者说辞退、开除你)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你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
  • 您好!1建议协商解决,如果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权。2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工资卡、考勤记录、工作证、工作往来信息、同事证明、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3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拖欠或克扣的工资及其拖欠或克扣工资额25%经济补偿金;4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或辞退的经济补偿金;5单位行为属于违法,可以要求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6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7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8可以到劳动稽查部门投诉,要求补缴社保或相应经济补偿;
  • 来不及了,可以直接联系律师
  • 已经发出通知了,那么就属于没有单位人员了,那你怎么请病假。你现在需要考虑的是,公司裁员有没有跟你谈赔偿的问题,如果没谈妥,那么你需要尽快劳动仲裁的
    【追问】谢谢您的答复。公司只是口头上说了一下,如果在9月(下个月)底前还不能自行转岗,就要走人。现在还没有开始走正式的裁员流程,也还没有走到谈赔偿这一步。我只是想这时候能不能请病假拖延时间。因为我的期权很快要到期了,如果9月底走人,就拿不到了。盼望您的答复,再次感谢~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上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7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