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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一个街道办事处文体中心传达室上班,老婆在里面打扫卫生,我们吃住在传达室,上班时间是早上八点到晚上十点,我工资是一千八,老婆工资五佰,我工龄有五年之久,,老婆工龄大概有十年,老婆工资一直没涨,反映几次,都没涨,最近领导要求我们搬岀传达室,然后又要求连班二十四小时,时间太长,我拒绝,领导电话通知叫我上到这个月二十四号,他以文化中心要装修,整顿,不予赔偿,我该怎么维权,,

其他 2017-08-09 09:2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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