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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是这样的,我们结婚时候我才十七八吧,那个时候小就没有登记,后来等21岁才去登记结婚的。我给男方育有两个孩子大的5岁小的2岁,在怀孕期间老公就经常跟我吵架甚至动手把我往死里打,为了孩子我就忍了,毕竟我亲生父亲死了,妈妈改嫁了所以我一直忍气吞声,生活中我们交流很少基本老是吵架打架感情几乎破裂了。我想跟他协议离婚但他不同意,我们基本没什么财产纠纷,唯一就有两个孩子,后来我去老家河南法院起诉,法院以两个人吵架过家家为由拒绝受理此案,男方家有亲戚在法院就说我去也肯定离不了,这种情况我能在大连法院进行起诉吗?我们俩在大连生活了好几年了,起诉的话都需要什么程序跟准备什么东西呢?

离婚 2017-08-10 21: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1、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6、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7、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8、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可以在大连法院起诉。
  • 是应该在对方居住地法院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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