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本人于2012年8约3日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该事故造成李某受伤,因本人及家属无经济能力支付医药费,对方在我受伤养病期间到我家以处理交通事故为由,拿了我的身份证复印件向某保险公司申请医药费垫付9000元,9月初在交警大队下达责任通知书,判为双方各负事故同等责任,同时我以交通大队为中介分3次支付对方1万元医药费,后因某事,此事不了了之,现某保险公司向我同李某起诉追偿,我现在该怎么办?

其他 2017-08-11 18:4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保险公司垫付的钱,你们双方是要连带偿还的。
    【追问】我已经向伤者支付1万元医药费,还要偿还保险公司吗?
    【回答】保险公司的条款里肯定有写,如果责任方赔偿,要优先偿还保险公司的。
    【追问】但当时我对保险公司的垫付不知情,交警大队也没有告知我,而且保险公司的承诺书我也没有签过字,但对方的承诺书上有的有名字,但不是我签的,字迹一点也不像,当时我毫不知情,也要我偿还吗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苏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