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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请问下我是2014年8月6日入职的,劳动合同签3年零1个月,2017年9月5日到期,现公司口头告知不与我续签劳动合同了,于本月16日办理离职,那公司应如何赔偿我,是怎样计算的?

其他 2017-08-13 13:1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公司存在法定过错,可依法委托律师指导下提起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工资、业务提成、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年终奖金、每工作一年按照之前十二个月的实际应发工资为基数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等。
    【追问】曾律师你好!请问下公司存在法定过错是指什么?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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