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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的前2天进厂工作,算是童工吗?说好20几号才能走但想14号走,老板不给走怎么办?进厂时没签合同老板不让走怎么办?

其他 2017-08-14 15:3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劳动者按规定辞职,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按此规定辞职是合法的,时间一到可以离职。不过劳动者要留存好按规定辞职的证据。如果用人单位因此扣发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可以再要回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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