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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在合肥一家假牙加工厂工作,一个月前交了辞职信,公司不批,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仲裁 2017-08-17 09:5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公司批准。劳动者只要依法解除劳动合,到期就可以离开了。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提的都是“通知”,说明是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的。你只要按此规定辞职就是合法的,时间一到可以离职。  如用人单位因此扣发工资是不合法的,你可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再要回工资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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