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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工作16年了!现在公司总是把最辛苦的工作给我,我不愿意干,所以请假了,公司可以开除我吗?

其他 2017-08-17 08:0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 您好,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因此,如果您不满意现在的工作,您可以跟公司协商调岗,以避免单位以其他理由解除合同。或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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