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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今年64岁,被一个包工头临时雇用几天,到一个工地种花,每天90元工资,碰巧头天夜里下了雨,在用一个小车拉花下台阶时,脚下一滑,摔了下去,到医院拍了片子,医生说断了一根肋骨,医药费6、7百元是那个包工头给交的,没有住院,回家静养,拍的片子包工头给拿走了,现在有半个多月了,而那个包工头要去别的地方干活了,我父亲怕以后找不到他,而且感觉受的伤应该问题不大,养些日子也就好了,想了结这个事,我想问一下包工头应该给我父亲什么补偿?补偿多少?提前谢谢!

调解 2011-07-10 13:1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父亲已满60周岁,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因此所受伤害不属于工伤,你父亲与包工头构成雇佣关系,可以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规定要求包工头赔偿你父亲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如构成伤残,要求支付伤残赔偿金等。
  • 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损失要求对方赔偿
  • 你父亲和包工头是雇佣关系,不属于工伤调整的法律关系。你父亲受到伤害,只要非故意,雇主均要承担责任,需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 应当尽快申请工伤认定,鉴定工伤等级,要求享受工伤待遇。
  • 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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