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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是一名暑假工,可是进厂的时候人事那边没有跟我的直属上司说清楚,我的直属上司以为我是长期工,不收我的离职单,说我给她下套,我又必须辞工回家上学,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7-08-21 15:1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员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是可以离职的,离职时用人单位应当出具离职证明文件,文件内容应当写明实际的离职时间,您正式离职应该是离职交接完毕时。
  • 劳动者按规定辞职,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按此规定辞职是合法的,时间一到可以离职。不过劳动者要留存好按规定辞职的证据。如果用人单位因此扣发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可以再要回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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