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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爸,今年49岁,是一位送米工,8月16号白天在一个叫河村的地方坐司机祝远辉三轮摩托车跌倒,事情经过:司机说:当时有一袋米掉地上了,爸爸叫司机停车,车还没停好,爸爸为了捡米就下车了,之后摔倒在地,当时打电话给米铺老板,老板第一时间过来,打120送到清远市北山医院,白天清醒,夜晚就昏迷不醒,脑部大量出血,病重,脑肿胀,左枕骨骨折,到现在19号为止,医生说:脑部出血加重,肺部挫伤,脑部肿胀很厉害,挤压大脑不做开颅手术,性命不保,现在20:40急转人民医院进行抢救。人民医院医生说准备做手术时,已消好毒,血压低做不了手术,现在气息越来越弱,接近死亡。之前以为问题不大,私下拟定一份费用协议书,司机和患者本身家属各承担一半,这样的协议生效吗?现在司机只给了1万,老板给了3千,这个责任谁承担?该怎么走法律制裁?

其他 2017-08-20 18:3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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