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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三月。厂房屋顶返修,找包工头。应包工头没有时间。顾委任手下的员工一人过来做事。工种为木工,负责修理屋顶的椽子。当天下午,刚开工不到半个小时,这个木工从屋顶上摔了下来。先是摔在厂房内的天花板上,再从天花板摔到了地上。我们立刻送往医院。诊断结果:腰椎骨折。采取保守性治疗,住院一个月左右。医院的所有费用全部由我们支付了。现在以出院两个多月。这两个多月中就误工费和营养费的问题进行了协商。我们方不能够接受木工方提出的赔付误工费和营养费一起4万元的方案。在这期间包工头一直不肯露面。木工应我们之间没有达成和解。经常到工厂闹事。其中一次短了食堂的电源,让我们不能够保证员工的午餐。第二次,拉断了工厂的总电源。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后来得知,木工出事的那天中午,喝了酒,上的屋顶) 现就赔付问题。我方和包工头各自承担多少责任,木工方承担多少的自身责任。就木工方来工厂拉断电源造成的损失怎么计算。误工费和营养费在法律上应赔付多少。请各位律师给出建议。谢谢

调解 2011-07-10 13:2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这个是一个人身损害赔偿,如果包工头没有建筑施工类的资质的话,则发包方要承担责任,包工头连带责任。建议先将该木工的病历及ct或x光片,找司法鉴定机构咨询是否构成伤残,这样可以计算出准确的赔偿金额。
  • 误工费以误工后受到的实际损失为计算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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