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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服装厂的缝制工人,我们工厂是实行计件工资的,上个月我病假了1周,我上个月虽然病假了1周,但余下的时间及加班做了25天,这样的情况病假工资怎么计算?

其他 2018-12-11 04:16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职工病假工资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支付办法。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9条规定,用人单位职工病假工资,由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依法自主确定支付办法。 《劳动法》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劳动部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劳部发〔1995〕309号 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因此,要依据公司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中关于病假工资的规定,只要不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就应依照执行。
  • 加班时间:
    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以外被延长的工作时间,是加班费的计算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均对加班时间的有明确的规定。加班时间是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或其他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的工作时间以外的被延长的工作时间。
    劳部发〔1997〕134号《劳动部关于推动企业全面实施新工时制度的通知》:对极个别确实困难,1997年5月1日还不能实施新工时制度的企业,应按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及加班加点报酬,同时要制定实旆计划和方案,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实施新工时制度。
    加班费=正常工作日加班费+休息日加班费+法定休息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21.75*150%*正常工作日的加班时间+月工资基数/21.75*200%*休息日的加班时间+月工资基数/21.75*300%*法定休息日的加班时间
  • 工伤假不能算病假,工伤假与病假本质不同,待遇各异。
      职工工伤停止工作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是遭受职业伤害依法休息,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停工留薪期按正常上班一样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病假是职工本身健康原因,需要休息接受治疗,按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9条规定,有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80%确定病假工资标准。
  • 一般是按底薪来算 底薪(基本工资)/21.75(一个月21.75天上班时间)/8小时(每天8小时)=每小时工钱乘以加班小时(平日加班是乘1.5倍,周末加班是乘2倍,法定国假日乘以3倍)
    比如上海1480元的底薪;1480除以21.75天除以8小时=8.50574712元一小时。
    平日加班是乘1.5倍;8.50574712乘以1.5=12.7586207元加班一个小时的费用
    周末加班是乘2倍;8.50574712乘以2=17.0114942元加班一个小时该得的费用
    法定国假日乘以3倍;8,50574712乘以3=25.5172414元加班一个小时的费用
    (1480元/21.75天/8小时)*加班小时
  • 职工病假工资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支付办法。
  • 病假期间按病假工资算 加班时间按加班工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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