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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判了三年还没执行怎么回事

刑事辩护 2019-07-26 06:14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量刑应当依据下列步骤: (一) 根据所犯罪行和情节选择相应的法定刑; (二) 确定量刑基准; (三) 根据案件事实,提取量刑要素; (四) 根据量刑要素的比例,依照量刑规则,确定最终的宣告刑。 刑事拘留期间,家属不能探视。 可以做的包括给行为人准备基本的换洗的衣物,第一次往看守所送钱物要带上《拘留通知书》。 家属应该尽快咨询专业刑事律师,或者聘请律师到看守所会见被关押的涉案人 回复不全面或者需要详细咨询的,点击头像进入个人首页,可查看手机号,手机号也是个人微号
  • 可能判的是死缓。如果一审判的是死刑立即执行,可能仍在上诉阶段或死刑复核阶段。
  • 有多种可以,具体要咨询辩护律师。
  • 死刑分为缓期执行和死刑立即执行两种。死刑立即执行就是我们平时说的执行死刑。
    执行死刑,必须有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执行死刑的机关是原审人民法院。接到死刑执行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执行死刑。
    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一般采用枪决或注射等方法执行。
  • 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人民法院还应当在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以防止错杀。
    执行死刑完毕,应当由法医验明罪犯确实死亡后,在场书记员制作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包括执行死刑前后照片)及时逐级上报最高人民法院。
  •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  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  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 复核无误后才执行
  • 你好,要看判决书,有可能是死刑缓期执行。
  • 看清楚是死刑立即执行还是死缓,有没有给死刑复核的说明,按照判决书指示去做
  • 可以咨询法院,
  • 死刑立即执行也是要复核的;复核无误后才执行。
  • 看判决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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