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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看中一套房,对方只有与开发商签订的买卖合同,没有预告登记证书。这样的房子我可以购买吗,会不会出现一房多卖,我如果购买会受到法律保障吗,谢谢您

其他 2017-08-25 14:5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房屋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房屋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而作的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   但根据规定,自登记之日起满两年,当事人还不行使请求权,该登记就会自动失效。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预告登记:   (一)预购商品房;   (二)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   (三)房屋所有权转让、抵押;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书面同意,处分该房屋申请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相应的房屋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当事人申请房屋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按照预告登记事项办理相应的登记。
  • 建议前去办理预告登记,以防房地产商一房二卖侵犯您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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