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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中我骑电动车被摩托车从后面把我碰倒了去医院检查后没有伤到骨头只是软组织受伤建议休息三天,这样的话算是工伤吗

其他 2017-08-26 15:4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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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上下班途中包括职工正常工作时间上下班的途中,以及职工加班加点后上下班的途中。《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上下班途中’,应是合理时间内经过合理路线。这个合理路线,可以理解为往返于工作单位和职工居住地的一个合理的路线。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下班路上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的,属于工伤,所以交警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上如果认定的你不是承担的主要责任的,就是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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